童某某开设赌场案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7-05 13:56) 点击:197 |
上海律师分析案情 基本案情:徐某、童某某使用微信给其微信群组内成员发送赌博APP下载网址,在赌客下载完成后,由徐某将赌客拉至由其建立的APP赌博俱乐部内,供赌客以德州扑克的形式进行赌博,童某某再以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卡转账方式与赌资结算、抽头渔利,非法获利达30余万元。 辩护工作:辩护律师提出发送网址、建立赌博俱乐部等事宜由徐某主导,童某某起到次要、辅助作用,应当认定为从犯;按照徐某的指示与客户结算赌资,仅提供微信、支付宝和银行卡给徐某使用,愿意退出违法所得,请求对童某某不批准逮捕。 案件结果:刑拘37日不批准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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